房屋買賣交易流程
房屋買賣4大流程(簽約→用印→完稅→過戶(交屋)):
一般來說,在買賣雙方無特別約定拉長流程時間之下,從簽立買賣契約書到實際交屋日大約為一個月左右。
流程一:簽約
大約在買方下訂後約7天內雙方進行簽約,在第三方專業地政士(代書)在場見證下,先核對買賣雙方身分,並於當天申請土地及建物謄本,以確保房屋產權是否正確無誤,建議雙方使用房屋交易安全制度,價金存專戶,保障買賣雙方交易安全。
「買方」注意事項 | 「賣方」注意事項 |
● 確認簽土地及建物謄本的資訊正確性 -坪數正確? -限制登記的塗銷狀況與否? -土地使用分區為何? -屋主銀行抵押設定金額多少? ● 買方未成年人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理簽約。 ● 契約內容如需以數字表示者,建議以國字大寫為佳。 ● 更改勘誤處需加蓋雙方印章 ● 契約數量如超過兩張以上,建議加蓋騎縫章。 | ● 可要求買方應付剩餘款項部分需簽立擔保本票保障自身付款安全。 ● 如需他人代為簽約,需準備代理人之授權書與印鑑證明。 |
流程二 :用印
完成簽約階段後約7~14天,買賣雙方在地政士見證下備齊報稅與過戶相關資料,交由地政士蓋印章即為「用印」。
「買方」注意事項 | 「賣方」注意事項 |
● 如果買方需貸款,應於本階段決定貸款銀行 ● 銀行申貸時程:審查、估價、對保、用印(約14天~21天) | ● 不同類型的土地增值稅申報時間不一 -土增稅/自用件 (約20個工作天核發稅單) -土增稅/一般件 (約14個工作天核發稅單) |
流程三: 完稅
稅單核下後應盡快完稅,本流程主要作業包含確認稅單、銀行貸款金額,地政士會於稅單核發後,分別通知買賣雙方,賣方-繳納土地增值稅、買方-繳納房屋稅、契稅,雙方支付完稅款項就是「完稅」。
「買方」注意事項 | 「賣方」注意事項 |
● 保留收好完稅相關收據以備後用。 | ● 保留收好完稅之相關收據以備後用。 ● 確認如實繳納稅金,避免因欠稅造成無法正常過戶給買方。 |
流程四:過戶(交屋)
完稅後約5天內就是買房流程的過戶階段了,將房屋登記從原屋主移轉到新屋主的名下,另外本階段基本上銀行也都審核通過買方貸款了,最後階段除了過戶之外,還會將房屋改抵押登記在新屋主承貸銀行的名下,就是常聽到房屋抵押權的設定登記。
「買方」注意事項 | 「賣方」注意事項 |
● 點交時應檢視房屋有無瑕疵。 ● 附贈設備是否與契約簽訂內容相同,交付之鑰匙是否正確等。 ● 權狀登記是否正確 | ● 買方貸款撥付時應已清空屋內非提供給新屋主的家具及設備。 ● 水電瓦斯費用均已結清。 |
買、賣雙方所需支付稅金一覽表:
買方 | 印花稅 | 不動產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時,簽署不動產買賣契約書,並貼印花稅票,才能進行辦理產權的移轉登記。 *「印花稅」計算=(房屋評定現值+土地公告現值)×0.1% |
契稅 | 常見不動產買賣都是房屋與土地同時移轉,買方須繳納契稅。(如果只買土地就無需繳付) *「契稅」計算=房屋評定現值×稅率6% | |
賣方 | 土地增值稅 | ●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需繳付土地增值稅。 ● 土地增值稅分為兩大類: 「自用住宅稅率」(優惠稅率為10%) 「一般稅率」(稅率20%~40%) *「土增稅」計算=土地漲價總數額 × 稅率 – 累進差額 – 長期減徵 |
財產交易所得稅 (舊制) | 若賣方適用舊制所得稅者,須於產權完成移轉登記次年財產交易所得稅之申報作業。 不是直接繳付方式,採用併入個人年收入總額之稅賦徵收,再按所得稅稅率5%~40%累進稅率計算加以課稅。 於2016年1月1日房地合一稅上路之前買房且售出時持有滿2年適用舊制 | |
房地合一稅2.0 (新制) | ● 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房地即適用新制。 ● 若為適用新制者,需於產權移轉登記完成次日起算30天內完成申報 ● 相關稅率 (1)45%:持有2年之內 (2)35%:超過2年未逾5年 (3)20%:超過5年未逾10年 (4)15%:超過10年以上 | |
雙方拆算 | 房屋稅/地價稅 | 採用年度課稅並以交屋日期為區分界線,由買賣雙方以實際持有時間比例拆算分擔。 房屋稅計算=房屋現值×1.2%(自住) ,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.5%~3.6%。 地價稅應徵稅額 = 課稅地價 × 稅率 - 累進差額(一般) 一般用地適用稅率會從千分之10到千分之55累進課徵,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則為千分之2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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