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種類 | 所有權住宅 | 地上權住宅 | 使用權住宅 |
| 項目 |
| 產權型態 | 土地:所有權 | 土地:地上權 | 土地:使用權 |
| 建物:所有權 | 建物:所有權 | 建物:使用權 |
| 使用期限 | 永久 | 有一定使用期限 | 有一定使用期限 |
| (如50年或70年) | (如50年或70年) |
| 市場價格 | 一般住宅行情 | 售價較低,一般為所有權住宅之六成或七成左右。 | 售價較低,一般為所有權住宅之五成或六成左右。 |
| 銀行貸款 | 貸款較高,一般為買賣價格之七成左右。 | 貸款較低,一般為買賣價格之五成左右。 | 貸款困難,由建設公司出面貸款,再轉給購屋者。 |
| 持有稅 | 1. 地價稅: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之地價稅。 | 1. 地價稅:無須繳納地價稅,但須按申報地價之3%~5%繳納地租。繳納地租比繳納地價稅為重。 | 1. 地價稅:無須繳納地價稅,但須按申報地價之3%~5%繳納地租。繳納地租比繳納地價稅為重。 |
| 2. 房屋稅:可適用自住房屋稅。 | 2. 房屋稅:可適用自住房屋稅。 | 2. 房屋稅:可適用自住房屋稅。 |
| 移轉稅 | 1. 土地增值稅:賣方繳納土地增值稅。 | 1. 土地增值稅:地上權移轉,無須繳納土地增值稅。 | 1. 土地增值稅:土地使用權移轉,無須繳納土地增值稅。 |
| 2. 契稅:買方須繳納契稅。 | 2. 契稅:買方須繳納契稅。 | 2. 契稅:建物使用權移轉,無須繳納契稅。 |
| 3. 房地合一所得稅:賣方須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。 | 3. 房地合一所得稅:賣方須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。 | 3. 房地合一所得稅:賣方須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。 |
| 流動性 | 次級市場流通性佳 | 次級市場流通性差 | 次級市場流通性差 |
| 增值性 | 未來增值性佳 | 地上權期限屆至時,地上權住宅之價格為零。 | 地上權期限屆至時,使用權住宅之價格為零。 |
| 法律關係 | 建設公司將所有權住宅出售於購屋者之後,購屋者即成為房地所有權人。 | 建設公司將地上權住宅出售於購屋者之後,地上權關係改變為購屋者與政府之間。換言之,建設公司之法律關係消滅。 | 建設公司將使用權住宅出售於購屋者之後,地上權關係仍存在於建設公司與政府之間。換言之,建設公司與政府之間有地上權之法律關係,購屋者與建設公司之間有使用權之法律關係。 |
| 代表作品 | 如帝寶(台北市)是所有權住宅之代表。 | 1. 寶成建設:河畔皇家(台北市) | 1. 日勝生建設:京站(台北市) |
| 2. 信義計畫區:台北花園(台北市) | 2. 華固建設:新天地(台北市) |